杭州起重机小编曾经在二炼钢运转车间工作过一段时间,目前在四炼钢运转车间任职,虽然总的任职时间还不算长,但是通过对不同技术条件下的行车使用、维护的比较,对生产、设备情况的逐步熟悉,以及对司机整体水平的逐步了解,使我对起重安全工作的思考也日渐深入起来。
结合对总厂管理体系、车间各项制度,和5.2转炉喷爆事故、去年4起一般安全险肇事故的学习,我认为由于行车涉及全工序使用,稍有疏忽就可能酿成事故,风险性极大,所以起重设备管理必须坚持“以安全为中心,以设备为基础,以操作为保证”。
一、以安全为中心
在冶金行业历年所发生的安全事故统计中,起重类所占比例较高,怎样有效地系统性进行超前控制和防范,是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和与起重作业相关的各级负责人思考、探索和实践的重要课题。
在钢厂,行车承担着吊运生产物料、参与工艺流程、提高工作效率、保证生产顺行的重要职责。物流的顺畅就像一个健康人的血液流动,输送着营养,确保各个器官的正常工作。而一旦血液流动不正常,就会引发全身的应激性反应和其他严重的后果。行车与炼钢炉、连铸机的关系也大致如此。所以,行车的安全稳定运行是钢厂正常生产的基本前提之一。
二、以设备为基础
这是一个安全本质化的问题。
首先是设备选型。新型设备设计思路先进,对安全防范考虑较全面,安全装置配置合理;新技术的采用使设备的故障率降低,应急处理相应就少。
其次是设备改进。主要是根据现场环境和生产检修需要,对行车设备进行必要的安全性改进,比如设置端梁防护栏杆、电气和机械装置旁的防护网等等。
再次是以周期性的设备点检、维护、检修,确保达到设备周期性的安全稳定运行。这需要制定详细的制度规定,定期检验执行效果,并根据情况变化适时进行修订。
三、以操作为保证
曾经看过武汉科技大学编印的《起重运输安全》,其中对起重安全事故的数据进行了收录,数据显示,在200起起重安全事故中,因操作差错导致的事故为175起,占比为84.7%。去年总厂的事故汇编中有2起涉及行车的险肇事故,和今年我车间的几起违章,也是由于没有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所引起的。
我体会到“以操作为保证”需要分别从行车司机操作和地面人员指车两方面来分析。
行车司机的作业已经在《安全操作规程》和其他相关制度中有了明确的规定。作为管理者一方面要监督执行情况,通过组织学习、检查、考核等手段推动司机的标准化作业,另一方面一定要有标准化操作促进规范化管理的意识,注意收集在司机严格执行标准过程中仍然难以解决的难题,通过管理制度的修订,为司机现场操作创造条件。
与地面人员的配合要多沟通,相互换位思考,但前提条件是必须执行现有的各项安全制度。哲学上讲,事物有相对性,同时也有规定性。我们的司机和地面人员的配合相互理解、良性互动讲的是相对性问题,但必须执行制度这是原则,是规定性问题。“三多”、“四不”、“六必停六必检”、“十不吊”就是阐述的规定性,是我们的管理和操作底线,只有守住底线,加之互相配合,才能做到“以操作为保证”。
四炼钢运转车间一直强调通过落实“管理规范化、操作标准化”,抓过程,保结果,努力实现“操作零违章,安全零事故,设备零故障,用户零投诉”的目标。但今年年初至今,仍然在操作控制、设备运行上出现了一些问题,说明我们还需要强化巩固基础、强化规范管理。目前,车间领导班子正在进行认真反思,并通过进一步提高管理要求、进一步理清管理秩序、进一步明确岗位责任、进一步优化制度标准、进一步规范作业流程,着力实施改进工作,努力提升管理有效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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